問:

我已經向銀行公會申請債務協商了,

但是我每個月都是透支在繳錢,

銀行又說我不繳錢就會毀諾,

我還要繼續繳下去嗎?

 

答:

依照目前三讀通過的債務清理條例,

協商不成立市聲請更生或清算之要件,

或協商後有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,

致履行始有重大困難者,才可聲請。

但是如果長期透支,或是協商已經毀諾,

應尋求律師專業建議與債權銀行處理,

或向金管會尋求協助。

 

 

相關網站:

 

http://www.cda.com.tw/

 

http://www.pcps.org.tw/

 

http://www.law-v.com.tw/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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