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

法律常識大補帖...警示戶如何申請解除?

 

答:

要解除警示戶的權限屬原通報單位,

因此看判決書應該知道是誰通報的,

如果不知道的話可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,

註明要查詢警示帳戶即可,另要申請解除警示帳戶,

必須要有下列情形;

才可以請最初通報警示帳戶分局偵查隊辦理解除:

不起訴處分、無罪判決、罰金、判刑執行完畢、緩起訴、

緩刑、保護處分、一般商業買賣糾紛、冒名申辦、存款帳戶遭盜用、

陳情遭誤設警示經查證屬實、其他

 

 

相關網站:

 

http://www.cda.com.tw/

 

http://www.pcps.org.tw/

 

http://www.law-v.com.tw/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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